教师二胎的产假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外,各地区可能会有额外的奖励产假天数。例如:
湖南省二胎产假天数为158天。
浙江省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山西省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
因此,教师二胎的产假天数一般为98天基础产假加上当地额外奖励的天数。具体天数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