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进一步拓展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适用场景、证明内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近年来,随着我国纳税人“走出去”步伐加快,企业和个人参与境外经济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为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开展跨境经营,新公告明确了《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可以申请用于享受协定待遇,也可以用于非享受协定待遇目的,后者覆盖了近年来纳税人在境外遇到的多个场景。
“对于‘走出去’企业来说,《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就是我们在国际上的税收护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汪先生表示,随着企业海外布局的不断加速,开具非享受协定目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需求将越来越多,新公告对《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场景的拓展打消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新公告规定,如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办理时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为更多企业“走出去”按下加速键。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新公告《税收居民证明》的显示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显示了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取消了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字,同时可根据申请人需要备注合伙企业等有关信息,满足了不同纳税人潜在的个性化需求。
全流程网办也是本次新公告的一个亮点,纳税人可以依托电子税务局网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实现企业、个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办理程序更便捷。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助力“走出去”企业树立合规形象,为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提供税务保障。
原标题:《今天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进一步拓展优化》
栏目主编:唐玮婕
来源:作者:文汇报 周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