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强信心 亮举措 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近期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6部门,研究出台了“服务青年就业 促进民生改善 保障宜居安居”等12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实施“三个降低、四个提高、五个优化”,多措并举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更好发挥住房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岚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三个降低”,为人才减轻负担,为市民提供便利
(一)降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成本。对毕业3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免租金住宿保障,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来青求职的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在青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延租至12个月。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
(二)降低青年群体前期住房贷款还款压力。鼓励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青就业创业青年群体,出台“低月供”的住房贷款金融产品,借款人在还款初期只需支付贷款利息。新购房者可直接申请该产品,已购房者可调换使用。
(三)降低地下空间利用成本。为满足市民车位办证需求,合理调整住宅建设项目(含商住建设项目中的住宅部分)配套地下车位(车库)地价标准,实施阶段性地价支持政策,到2026年12月31日前按照现有标准1/5执行,后期按照现有标准1/2执行。
实施“四个提高”,支持市民改善,提升建设品质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对经卫健部门认定符合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三孩政策后的我市多子女家庭,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为二孩、三孩家庭发放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
(二)提高住房“以旧换新”置换成效。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进以旧换新,打通一二手房市场联动链条,为市民“卖旧房、买新房”搭建平台、拓展渠道,让市民“卖旧更自如、置换更灵活”。对于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房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收购贷款连续5年、每年2%的贴息补助。
(三)提高国有企业房产使用效率。国有企业经评估后,可灵活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销售底价进行促销;鼓励国有企业将有条件的存量闲置房产转为长租式公寓、短租式公寓、城市民宿等实现盘活利用。
(四)提高市民居住品质。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鼓励企业全面贯彻绿色低碳节能理念、严格质量过程管控、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物业服务保障,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全年培育试点15个以上。
实施“五个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宜居安居
(一)优化商品住宅用地申请制度。试行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制度,发布预申请公告可明确参考出让价格,也可以询价方式确定地块相关价格。意向单位提交用地预申请,须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竞得宗地的,享受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政策优惠。
(二)优化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白名单”,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力争授信总额达到2000亿元,到位资金达到1500亿元。
(三)优化房地产开发建设。发布住房年度发展计划,强化以需定建、分区指引,发挥依山傍海旅游丰富的自然优势增加文旅、康养主题型住房项目供给,发挥河湖田园风光优势建设休闲度假住房。
(四)优化“群团购”等促销活动。常态化举办促销活动,设置移动售楼处,动态更新“网上购房超市”,打造永不落幕的房交会。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企业积极开展“群团购”活动,让市民购房更实惠。
(五)优化房地产基础性工作。加强AI大数据应用,构建房地产要素分析模型。常态开展精准指导,帮助房企纾困解难。加强房地产信用管理,推行多样化鼓励支持措施,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张亭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