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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提供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0:51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且必须是原件。

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裁判文书

一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

二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

再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有的话)。

主要证据

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复印件一份。

新证据

如果有新的证据,应当提供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新证据副本。

其他材料

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函(适用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情况)。

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代理)。

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公司员工作为代理人)。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应份数。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并且需要制作成电子文档(如光盘)以便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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