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满足条件
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在本市落户满五年且婚龄满五年。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子女在本市落户时间满五年。
子女投靠父母:十八周岁以下子女(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的父母落户。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户籍条件:移民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信息。
合法固定住所:有房产证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
职业或生活来源: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
高校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可以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其他要求
年龄限制:适龄适业者,即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经济实力:通过合法的渠道,向移民部门提供足够的经济担保证明,确保拥有良好的经济实力,能够在新疆安居乐业。
职业技能:根据新疆地区的职业需求,优先招收有一定职业技能和专业能力的人才。
投资类移民:通过在新疆的投资,可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权。
亲属类移民:移民者需有在新疆直系亲属,能提供其在新疆的固定住所和经济来源等证明。
留学类移民:在新疆就读学校的学生,可以获得可以申请延长学生签证。
特殊人才: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特殊的人才引进政策。
请注意,移民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最新的移民政策和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