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基本规定:
包括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起统领性作用。
自然人:
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等内容。
法人:
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
非法人组织:
规定了非法人组织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
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等内容。
代理:
规定了代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民事责任:
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和追究。
诉讼时效:
规定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计算。
期间的计算:
包括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等。
附则:
包括一些特殊规定和补充条款。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民法总则》的基本框架,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并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