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为 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村民。
具体流程和时间限制如下:
1. 征地补偿款通常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给村民。
2. 征地补偿款应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实施征地行为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
3. 补偿款应自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
因此,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建议被征地农民密切关注相关方案的批准时间,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补偿款的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