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也称“大小合同”或“黑白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合同(通常金额较小)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被称为“阳合同”;另一份合同(通常金额较高)则是双方实际交易的价格和条件,被称为“阴合同”。
阴阳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内容不相同:
两份合同的内容不一致,一份是对外公示的,一份是双方实际履行的。
目的性:
对外的“阳合同”通常是为了规避监管、降低税收等目的,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阴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形式:
阴阳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对外的“阳合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备案要求。
阴阳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存在争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阴阳合同中的虚假意思表示部分(即“阳合同”)是无效的,但双方实际履行的“阴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其效力不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与集体利益,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税务处罚和合同无效等。因此,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