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 双方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固定工或离职员工的婚姻状况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
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
如果是再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因私出境的人员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医学健康证明或婚前体检报告(一些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
结婚申请书(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填写)。
非婚前财产证明(如果需要)。
离婚证明(如适用,即再婚者)。
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丧偶人士)。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军人结婚)。
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香港、澳门居民)。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香港、澳门居民)。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确认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在登记过程中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