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诈骗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物证
涉及诈骗行为的物品、痕迹等。
书证
涉及诈骗的书面材料,如合同、协议、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证人证言
证明存在诈骗行为及数额较大的证人证言,证人需与被害人无利害关系。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做出财产处理决策的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其诈骗行为的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涉及诈骗行为的鉴定意见,如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侦查过程中形成的笔录材料。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涉及诈骗的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收集和整理所有可能的证据,以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此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辅助性证据来支持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