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兰州市的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住宅
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5.00元/月·平方米。
分户计量采暖费为7.5元/平方米。
办公、教学、医院
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7.00元/月·平方米。
分户计量采暖费为66.41元/吉焦。
宾馆、饭店、招待所
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8.20元/月·平方米。
分户计量采暖费为77.79元/吉焦。
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
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9.20元/月·平方米。
分户计量采暖费为87.28元/吉焦。
建议:
居民住宅用户可以选择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或分户计量方式,费用分别为5.00元/月·平方米和7.5元/平方米。
办公、教学、医院等非居民住宅用户,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7.00元/月·平方米,分户计量采暖费为66.41元/吉焦。
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非居民住宅用户,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8.20元/月·平方米,分户计量采暖费为77.79元/吉焦。
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等非居民住宅用户,集中供热非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为9.20元/月·平方米,分户计量采暖费为87.28元/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