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百科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税法哪些可抵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39:45    

根据税法规定,以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 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

6.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7. 境外务工人员服务费的增值税。

8. 税控机具的增值税。

9.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10. 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11. 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12.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3.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抵扣项目和扣除率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税法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