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方法适用于以下情况:
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如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
不动产销售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或自建的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不动产。
其他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
固定资产销售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方法下,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简易征收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