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当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例如,从事纯劳务服务的企业,如果申请简易征收,其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的进项税额就不能用于抵扣应纳税额。
免税项目没有销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也无法抵扣。例如,农业生产企业销售的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购进农业生产资料时所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集体福利,如员工食堂、宿舍、健身房等设施的支出,以及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因违法被没收等情形。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劳务、交通运输服务不能抵扣。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也不能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同样不能抵扣。
特定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他特定情形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扣,但其他服务如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则不能抵扣。
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综上所述,不能抵扣的发票内容主要包括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及其相关服务,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发票内容,确保合规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