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
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但不包括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
5.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6.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但不包括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
7.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8.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9.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损害作者的名誉和作品的完整性,或者将他人的作品据为己有。
10.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其他方式使用作品,如擅自对他人作品进行发表、出租、出售,或提供实施上述行为的便利条件等。
11.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12.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
13. 未经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
14.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这些侵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