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西安女职工的产假情况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产假: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孕前检查假: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三孩政策: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上述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
综合以上规定,西安女职工的产假至少为158天,具体天数如下:
正常分娩:98天(产前15天)+ 60天(政策增加)= 158天
难产:98天(产前15天)+ 15天(难产增加)+ 60天(政策增加)= 173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具体天数取决于生育数量。
建议:
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了解具体的产假政策和待遇,因为不同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执行标准。
如果符合三孩政策,还可以享受额外的60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