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而进行的。这些问题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明晰产权归属:
通过改革,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推进分类改革:
针对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的不同类型,推进分类改革。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推进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对于厂房等经营性资产,要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明确债权债务、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
加强资产管理:
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保障农民权益:
通过改革,确保农民能够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实现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