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补在 超过一定数额时需要交税。具体来说,如果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月发放,则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按月发放,则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财税讲师指出,私人企业的车补通常按实际报销进行,但个税免征额是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如果车补不超过1500元,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这个数额,超出部分需要纳税。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按月发放的车补:
将所有车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季发放的车补:
将车补按季度分配,平均到每个月,再与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确定适用税率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私人企业车补:
车补不超过1500元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需纳税。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税务局发布的最新规定,因为不同地区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