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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9:33:0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今日从生态环境部门获悉,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的《湖南省关于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秸秆资源。目前,全省农作物种植面积9540万亩左右,秸秆年产生量3685万吨、可收集量2747万吨、利用量2443万吨,水稻、油菜、玉米三大作物产生的秸秆占总量的90%以上。

秸秆露天焚烧属于野外用火,不仅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还会引起交通事故、火灾等。根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秸秆露天焚烧履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气象部门加密开展环境气象会商,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强化预测预报,充分发挥科技赋能,及时向地方推送、交办涉嫌违法露天焚烧火点信息,督促及时处置、及时整改。

《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还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机场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关于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从科学性、精准性、完整性等方面拟对全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划定,用于指导各地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风险。

省生态环境厅提醒,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省生态环境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联系人: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联系电话:0731-85698081。传真:0731-85698081。邮箱:hnshbtd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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