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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监局: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等,从重处置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8:01:00    

3月3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本次抽查产品为羽绒制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热毯、木制家具、烟花爆竹、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老视成镜、预应力混凝土枕、铝合金建筑型材、泵、机动脱粒机、滴灌带、车用尿素水溶液、电动汽车充电桩、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醇基燃料等19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40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2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1批次,包括羽绒制品3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批次、木制家具2批次、烟花爆竹7批次、老视成镜1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1批次、滴灌带11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2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批次。

通告称,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家,其产品未检出不合格。通告表示,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

7批次烟花爆竹引燃装置不合格

据陕西市场监管局对抽查结果分析,羽绒制品中,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绒子含量。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类,在电商平台抽查了18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

木制家具类,在西安、咸阳、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木工要求、推拉构件强度试验。

烟花爆竹类,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企业销售的5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引燃装置、结构和材质。澎湃新闻留意到,这些不合格的烟花爆竹标称的生产单位分别是陕西升吉烟花集团虹桥有限公司、陕西亿久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上栗县华宏出口花炮厂、上栗县文丰出口花炮厂、蒲城县中天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等。

此外,老视成镜类,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铝合金建筑型材类,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复合性能--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 80℃)。机动车辆制动液类,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pH值、平衡回流沸点(ERBP)。

市监局: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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