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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少天(再审必须在六个月内提出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15 10:06:02    


再审不是必须在六个月内提出。


一、法院进行再审的程序不同,决定了再审时间不是必须在六个月内。


再审属于一种纠错程序,这是诸位读者阅读本文需要秉持的核心思想。


法院进行再审的第一项途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六个月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其中207条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是指“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院进行再审的第二种途径,是法院自身主动提起再审,而不是依据当事人自身的申请,那么就此,《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法院自身提起再审的期限限制,法院甚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五六年改判。但要注意,这一点成立的前提一定是判决存在重大的错误,小瑕疵不会让法院主动提起这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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